贷款砍头息合法么?
利息是指借款者为取得货币资本的使用权,而支付给货币资本所有者的一种报酬;砍头息指贷款人以利息名义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即出借人给予借款人的本金少于借款合同上约定的数额。例如:您借了10万元,在您拿到钱的时候,对方就表示扣除了2万的利息,这种就是砍头息。
砍头息的由来
放高利贷的人俗称“高利贷黑社会”,他们放高利贷时,通常在借款人借到钱时,就先将利息扣除,甚至在借款人还不起钱时,强迫再次借给他们一笔钱,帮其还上到期的欠款,但是利息还是按最早的扣除。
砍头息的处理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七条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利息一般不得在本金中预先扣除,如果出借人将利息预先在本金当中扣除的,那么实际出借金额应当作为本金,预先扣除的利息不能再要求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