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思海股份多少?
1、根据2015年1月26日,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蒋思海实际控制并参与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约94.6亿元的“15华源债”和募集资金总额78.83亿元“15新集债”(共2期),累计占违规金额比例高达75%。 同时,因对新华源集团有限公司相关债券违约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被采取立案调查措施。
2、根据18华源D募集说明书显示,蒋思海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公司46.65%的股权,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以2018年华源集团有息债务(不包括2019年到期的非公开发行的20亿融资券,该部分计入资产负债率计算)计,其偿债能力指标如下表所示 以上数据来自各公司年报,经计算得到的数值 (1)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100% (2)利息保障倍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利息费用 (3)偿付能力充足率=可动用资金-(本金+利息)*100% 可动用资金的计算如下: 根据上表的数据进行简单的加总计算,可得: 可动用资金合计 = 494.02-535.96-106.29-68.45-5.78-6.69-7.46-0.74-13.33-7.28= -88.66万元 由于可动用资金小于零,说明公司满足偿付能力不足的条件,需要补充流动负债来满足偿债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