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怎么滚得?
贷款以贷还贷,是指以新贷出款项来偿还旧贷款,又称倒贷、借新还旧。如果是以贷还贷,只要是在银行允许的情况下,手续完善,资料齐全,一般是没有问题的。如果是骗银行以贷还贷那就不好了。
以贷还贷必须是“等额等贷”,“配套还款”。也就是说新贷出的款项必须与旧贷款是同一金融机构,贷款的额度必须相等或基本相等,新贷出款项的还款期限必须与旧贷款的到期还款期限相配套。
以新贷偿还旧贷,包括两种情形:
1、借款人仍然向原来的贷款人还贷,也仍然向原来的贷款人借新贷。
2、借款人没有向原来的贷款人还贷,而是向第三个人借了新贷偿还了原来的贷款,也仍然向原来的贷款人还贷。
当事人之间的民间借贷合同在没有采取以新贷还旧贷,也没有采取将新债务与旧债务合并签订一份合同的情形下,旧的借款清偿后,双方将旧借款与新借款合并出具一份凭证,应当视为新借款合同成立并履行。新的凭证是双方对之前的债权债务重新确认后达成的新的债权债务。
如果双方没有明确约定将新贷与旧贷合并,也没有办理合同公证等行为,而只是将新贷汇入出借人账户后,又将新贷取出偿还旧贷,此种行为不应视为以新贷偿还旧贷,新的借贷关系仍然存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