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不分红股票?
这个就要看看公司法的规定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缴纳资本的除外。 这里就涉及到一个概念叫做 “同比例减持” 指的就是股东在减少其股权的时候,是按照原来持股的比例进行减资,而不是简单地全部减掉。同样,在公司分红的时候,也是按照原有的股权比例进行分配,而不是简单地对各个股东的出资额进行还原后发钱。
这就是公司的意思自治的范畴了,符合公司法以上规定并且经过其他股东签字同意的章程条款都是有效的,只要是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都可以做到。 所以如果公司做五年不分红的打算,那么就是要在章程里事先约定了“同比例减持”,并且在股东大会或者其他相关会议的记录上得到体现才能生效,否则就是违法的。
不过我认为这种五年不分红的安排是欠妥当的,很容易破坏股东之间的信任基础。更好的办法应该是制定一套合理的分红决策程序,让股东能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的基础上再进行分红,这样对双方来说都是更负责任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