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户贷款表怎么填?
现如今,国家对于贫困人民帮扶力度是很大的,会提供各种福利政策,其中贷款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内容,所以很多贫困人想知道:贫困户贷款表怎么填?今天,小编就为大家一一介绍。
怎样填写贷款扶贫手册,具体分三块:
1.家庭成员及收入:a.夫妻(包括未婚夫妻),b.每人各种收入(包括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申请补助、补贴、资助等),c.家庭纯收入(现金、实物、有偿服务、福利性分配等)。
2.贷款用途:a.用于经营项目的(包括创业、开店、承包、进货等),b.用于家庭消费的(购买住房、父母子女订婚婚嫁等),c.用于其他特殊困难的。
3.贷款方式:a.抵押贷款,b.质押贷款,c.保证贷款,d.国债抵押贷款,e.信用贷款。
每填完一项,经审批人审核同意,要在扶贫手册上相应栏目内签署意见,并加盖审核章。
“三合一”人员:乡镇分管领导、驻村工作队长、第一书记、县(市、区)项目主管部门负责人。
各乡镇要把好入口关,对农村贫困劳动者申请贷款的相关资料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后报县(市、区)贫困人口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扶贫办)。县(市、区)扶贫办要对农村贫困劳动者申请贷款相关资料进行审核,提出复审意见后报县(市、区)金融机构。县(市、区)金融机构要及时做好贷款发放以及贷后管理等相关工作。
贷款需求户的申请,应载明借款金额、借款期限、用途、偿还能力以及借款人符合扶贫贷款规定的其他条件,并提供必要的文件和资料。这些资料主要有:
1.借款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册复印件;
2.借款人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借款人未婚的,提供未婚证明;
3.近半年银行交易流水;
4.贷款用途证明或第三方担保证明;
5.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的学生证、借款合同;
6.农信社、邮政银行指定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
经县(市、区)金融部门审批同意发放扶贫贷款的,在借款人提供符合规范的贷款凭证或借款合同后,根据规定的贷款程序,经复审、公示无异议的,银行应及时发放贷款。扶贫贷款的具体发放渠道、方式、路径和流程,由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会同县(市、区)扶贫、财政、监察、人行、银保监、金融、扶贫协作和产业主管部门以及当地信用社等确定,并加以完善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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