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与股份协议区别?

丛蕾栀丛蕾栀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1、签订主体不同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的发起人,每一个发起人要承担公司资本总额的份额,不得少于公司注册资本的3%,也不能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1/50。可见,股份合作协议的订立主体可以为两个自然人,也可以为一个自然人和一个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具有法人资格)。而合伙协议的当事人只能是两个自然人和一个法人或其他组织。

2、权利义务不同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依法制定公司章程进行公告,办理登记手续,取得营业执照后,公司才能成立并具有法律上的效力。公司设立的程序较为严格。而在设立合伙企业时,只要合伙人达成一致意见,即可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登记手续,领取执照开始经营。合伙企业的成立和具备的法律效力没有有限公司那样严格。 基于上述公司设立程序的不同,就导致了公司与合伙在企业设立条件上的差异。在合伙中,每个合伙人的出资可以是一般财产,也可以是货币或实物;而公司的设立则必须以货币形式认缴出资。同时,公司的所有出资都必须记载于工商登记文件当中,接受社会的监督;而合伙的出资是否记载于工商登记文件当中,则由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

3、注册资本不同 虽然《公司法》允许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但是,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应符合一定的条件且经过必要的程序。如果未依法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提供虚假出资,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从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公司对股东的出资要求更为严格。 而合伙企业由于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资合企业,所以,其注册资本的意义不如有限公司那样重要。除了法律另有规定以外,合伙企业既不需要将全体合伙人的出资总额记载于工商登记文件中,也不需要各合伙人的出资比例一致。各个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的责任承担与其出资多少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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