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和企业的区别?

葛孝严葛孝严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谢邀! 首先,从权利角度来看,投资者是作为民事主体而存在的企业法人或者自然人的集合;而作为企业,则是作为组织体而存在的,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经济实体地位的生产经营单位。也就是说,企业这个组织体是由一个个作为独立民事主体的投资者个体所构成。 其次,从义务来看,投资者的义务主要体现为出资义务,包括设立时出资和后续追加投资;而作为企业,其以自身的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之外,还应当建立完善的内部治理结构,并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实施管理行为,从而维护投资主体即股东的利益。

从与债权人之间的关系上来看,债权人可以请求企业作为债务人清偿债务,也可以请求企业的投资人(股东)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从这一层面来讲,投资者的行为直接关系到公司对外负债的能力,关系到债权人的利益实现,具有可诉性;而公司的经营决策则属于公司自治范畴,一般不宜由外部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进行规制。需要说明的是,在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下,股东以其认购股份数额为限对公司负责,不直接对债权人负责,在这种情况下,股东并不直接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也不能直接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因此股东的出资行为不具有可诉性。但是,在公司资本维持原则之下,如果股东不实出资或抽逃资金,则应当承担补缴责任,此时股东的行为具有可诉性。

综上,一般情况下,我们认定下列行为不可诉:①投资者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②股东抽逃出资的;③股东未经合法程序减少出资的。 而下列行为则可诉:因企业法人登记、注册事项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因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其他侵犯企业法人合法权益,导致其损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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