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登记情况表是什么?
企业通过设立登记后,登记机关应当对申请人的身份、设立登记申请的文件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经全面审查并符合规定的,作出准予设立的书面决定,并签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需要颁发税务登记证的,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报之日起15日内核发税务登记证。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将办理企业法人登记的有关情况,及时同有关部门确认或者告知。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申请人提供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进行企业名称查询或核定时,发现企业的名称与已注册的名称重复的,将责令其限期变更名称,并在变更名称前使用原名称不得少于6个月(个体工商户除外)。
公司成立时,股东(发起人)认缴出资额应当达到章程规定的注册资本限额,并以货币的形式全部缴纳到位。 公司实缴资本金大于注册资金的,应当增加部分计入“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科目,并相应增设“其他应付款——股东”等明细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