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库视为固定资产吗?
一般购买的车位、车库,由于其有使用年限,所以会计上可作为固定资产核算。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
(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
(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使用寿命,是指企业使用某项资产的预计期间,或者该资产的预计产能力。
属于固定资产的车位、车库应按照固定资产管理,计提折旧,折旧年限可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关于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最低年限自行确定。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1)房屋、建筑物,为20年;
(2)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3)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4)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5)电子设备,为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