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企业需要结转吗?
需要结转,但不用做账务处理。 工程结算与收入确认的原则如下,依据原则确定在确认收入的当期确认相应的成本即可。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中的规定,建筑公司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装饰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活动,须具备相应的资质才能承揽业务。其中,建筑公司的资质等级分为施工综合资质、施工专业资质、施工劳务资质。
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其对应的承包范围是有区别的——专业承包可以单独承包某项工程专业作业,而施工总承包则是整个项目总承包。如果B建筑公司没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者公路工程施工总包资质,那么它就不能承建市政道路或者高速公路等土建和安装工程。
但是,无论是施工总承包还是专业分包,它们都是建筑施工企业的主体生产经营活动,都需要核算成本和计算利润。 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要编制工程结算书报送发包方,作为计提工程造价(预算)的依据;同时按照营业收入的性质,计算应结转的营业外收入,并结转相应的营业成本。 实务中,由于各种主客观原因,不少施工单位故意夸大合同造价或将合同造价计入营业成本,以达到多计收入、少计成本的目的。税务部门会依法进行税务检查,发现建设单位虚增造价、施工单位随之虚报利润的情况,将会责令纳税人调整,同时对其追征税款,并处所占用资金利息。不论是否办理竣工手续,只要达到合同约定的完工条件,就应该结清相应款项;同时,为了真实反映经营成果,应该将已经确认的收入及与之配套的支出及时结转至本年利润。为谨慎起见,对于存在重大疑点的收入和支出,应当及时追查,不得随便归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