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女王可以投资吗?
不请自来~ 女王当然有权对任何投资项目作出决定,但是根据英国的宪法规定,她没有直接向议会负责的义务。 所以从法律意义上说,她是否要参与某项投资的决定取决于她是否愿意就相关事宜通知议会。然而实际上她几乎从不主动插手经济决策(毕竟她也没有这方面的专业知识),都是顾问们做主。 那么,当顾问们做出了一个投资决策后,该如何让决策变为现实呢?这就要说到英女王的政府——英国王室的财力其实主要来源于王室资产的投资收入。这些收入的70%来自于白金汉宫和温莎堡的土地租金,其余来自画廊、马场、游艇等资产的出租。而21世纪的今天,这些收入依旧来自王室资产的投资收益。 所以只要王室成员不花钱,他们就能一直收钱收得流油。而这个“投资”,就是由白金汉宫的财务官负责执行,他代表英国王室签署所有合同并授权进行交易,其作用就相当于给投资决策戴上“金箍咒”——防止国王/女王任性挥霍。
在《王位的继承法》当中有明确写道,所有的王室财产都必须用于“公益目的”;任何可能的收入损失都必须加以考虑;任何交易都要考虑是否公平,是否可能对公众利益造成损害等等…… 而如果投资出现亏损,则不会影响王室资金池里的钱,依然由税收作为补充;但如果盈利,那利润就属于王室,必须上交国库。 所以说,虽然英女王拥有完全的投资自主权,但是在实际情况下她的投资行为会受到多方严格的限制,大部分时候只是作为最终签字人确认一项早就制定好的投资计划而已。
国家元首在历史上是国家的全部财产的所有者,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私有财产制度的出现,帝王也成了国家部分公共财产的所有者,从某种意义上讲,国家元首可以看作是国家某些财产的“法人”。英国女王是英国国家财产的所有者之一,但按照英国法律,女王只能对国有土地进行管理,并以女王的名义行使土地所有权,而不享用其经济利益,这种管理权通过国王的代表——领地大臣进行。女王的私人财产由她自己管理,使用和处份。
英国从威廉一世到乔治三世,历代帝王都拥有大量土地和地产。随着英国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发展,王室的地产被大量出卖,特别是18世纪中后期工业革命发生以后,王室地产转让进程大大加快。1811年,威廉王子即位前同议会达成协议,规定作为国家元首的生活费用,由议会支付,建立王室年金,作为王室开销费用。
从19世纪末起,历任英国女王的私人净收入,全部交给财政部门,充抵国库,女王从国库领取王室年金,这笔钱少于她净收入的90%。英王的私人财产有:位于苏格兰的贝尔岛和维尔克斯岛,价值450万英镑;200多匹猎马和80辆车,还有各种金银器皿等。
战后,英国王室财产锐减,王室年金难以维持女王的豪华生活,如女王的6个儿子每人每年只能得到6000英镑的生活费,连一个中产阶级的生活也过不了,不得不对外求职,靠“皇恩”过日子。女王每年要从她个人的财产中拿出5万英镑,加上每年从国库领取的王室年金83万--90万英镑,来维持王室的“正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