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公司年终如何分红?
1、首先,要确定公司是否有盈余(未分配利润) 所谓“盈余”是指公司的净利润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如果本年度是亏损的,则不存在“盈余”分配的问题;如果之前年度有累计亏损,应当予以弥补后再进行分配。 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有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债务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盈余不同于有限责任公司或自然人股东的盈余,因为前者不具有法定财产限额。
2、其次,要确定可供分配的利润 在计算了公司的盈余之后,还要考虑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公司是否发生了负债,如有,则应该先提取公积金和公益金;再考虑公司是否已经分配了股票股利——如果没有,是否要发放现金股利或者两者同时发放……如此等等,经过层层抵扣后,才可能存在所谓的“可分配利润”。 可供分配的利润=盈余+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提取各项基金(包括公积金和公益金) 注意:对于采用账面价值计量的上市公司而言,会计报表中列示的可供分配利润与实际的可供分配利润往往是有差异的,需要调整。
3、最后,才是确定具体的分派标准 这个没有统一的标准的,主要取决于股东大会的决议。一般情况下,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者可以通过如下方式取得股利收入: (1)领取; (2)出售手中股票; (3)支付红利时作为费用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