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合伙企业投资?
1、首先,我们得知道个人投资者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的区别 《公司法》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股东”;而《合伙企业法》中规定成立普通合伙企业的股东人数为2个以上5个以下;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则至少应为2个,且不得超过50个。因此可以理解为:个人(自然人和个体工商户)成为公司的股东最低限额为1人(2人为下限),而合伙企业作为股东最低限额为2个。
2、其次,我们再来看看有限公司与合伙企业的区别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是由50个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设立的法人实体。所有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应在公司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备案,并记载于股东名册上。并且,有限公司的股东以认缴的出资额为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同时也对企业债务享有有限责任。 而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由2个以上的自然人或法人实行合伙经营,主要特点就在于每个人的出资不可分割,而且每个合伙人都要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虽然有限合伙企业中有少数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但是这一部分合伙人所承担的有限责任,仅限于其出资额的范围之内。
3、最后,我们来看看有限公司与合伙企业适用情形的区别 一般来说,当企业需要筹集大量资金时,可以通过注册一家有限公司来达到目的;而当企业因规模较小,不需要发行证券化的债券或股票,又不愿意失去对融资的管控权时,就可以考虑注册一家合伙企业来进行运作。当然,如果有限公司的经营出现恶化状况,又可以转换成合伙企业形态,通过出售企业资产给合伙人方式实现自救。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对于大多数行业来说,成立合伙企业实际上没有特别限制条件。但有一些行业由于涉及特殊行业性监管要求,禁止或限制合伙企业进入,如金融类、融资租赁类、商业保理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