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托管是指什么?
公募基金公司或者私募投资基金,要发行基金产品,必须委托一个独立于基金公司之外,而且信誉良好的机构进行托管。因为基金产品的交易行为是由托管机构来完成的,包括确认交易是否有效、资金流向的确定等;同时,还要负责保管所有与基金交易有关的基础材料,以备审计和查账之需。 基金托管人除了不能直接参与投资决策外,可以协助基金管理人完成所有的基金交易活动,是连接基金市场与管理人运营的重要桥梁。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基金托管人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独立运行。也就是说虽然基金公司和托管人都属于金融机构,但两者是平等的法律主体,相互之间没有从属关系。这就使得双方能够相对独立地行使权利并履行义务,减少内部人控制下的腐败现象和不适当的行为发生,促进基金行业的健康发展。 但国内目前的实际情况并不是如此完美。大部分情况下,银行会作为基金的托管人,但由于监管的要求,银行不能直接投资于证券基金,因此事实上还是委托了其他的专业投资机构代理投资管理。在这种情况下,由于银行在支付费用等方面对基金管理人存在一定的议价能力,容易形成利益输送。这也是目前急需解决的一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