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如何盘活营运?
针对当前部分国有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普遍存在的存量资产多、无效低效资产多、不良资产多、债务包袱重、历史遗留问题多的问题,在盘活国有存量资产,化解不良资产,减轻企业债务负担,妥善解决国有企业改革的历史遗留问题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通过实施资产重组,把存量资产、无效低效资产,不良资产最大限度地盘活变现,使“死钱”变“活钱”,“死资产”变“活资产”,“包袱”变成效益,有效地促进了企业的改革发展和国有资产的优化配置。
一、加强资产管理,防范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通过资产清查、建立资产管理考核和审批制度,规范企业资产登记、统计、评估、稽核和产权变动的管理等,严格企业国有产权管理,保证了企业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一是强化对国有企业资产的稽核,开展大规模的资产清查。对国有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长期形成的资产状况不清晰,家底子不明,产权归属不明确等问题进行集中解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如,对某企业在20世纪90年代开发的一处商业住宅建设项目,历时八年尚未竣工而形成“半拉子”工程的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审核稽查,通过对企业实施资产重组,彻底解决了该问题。二是建立国有资产运营管理考核制度。严格企业国有资产管理者的资产经营责任制,将企业资产总量管理与国有股权管理结合起来,对企业管理者的经营管理业绩,按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进行考核。三是建立资产登记和产权变动的审批制度。对企业的土地、房屋、车辆等资产进行统一管理,并在企业发生兼并、破产、股份制改造、清算时,必须经企业主管部门审核,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以规范企业的产权变动。四是加强企业闲置和无效低效资产的运营管理。企业主管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国有企业的闲置资产和无效低效资产实行统一登记和管理,由国有资产运营中心统一协调,积极盘活营运。
二、开展资产重组,整合有效资源,促进有效资源的优化配置。
根据国有企业在改革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在对企业实施资产重组的过程中,实行“一企一策”,制定不同的资产重组方案:
一是关闭破产处理无效低效企业。对一些因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调整而失去有效资源支撑和严重亏损,资不抵债,无法继续经营的企业作为关闭破产对象,由企业提出申请,主管部门提出审核意见后,报请政府批准予以关闭破产。二是兼并收购有效、低效企业。对一些本身虽已难以盈利,但还存在一些可以盘活的有效资源,如土地、房屋、设备、品牌效应等,由盈利较好、具有一定实力的龙头企业牵头实施兼并收购,吸收、消化待兼并企业的产品产能。三是资产或债务重组处理有效企业。对一些虽然有盈利但规模较小,有效资源不足,发展后劲不足的企业作为企业集团的战略储备,由企业集团牵头或由运营中心具体实施,对被重组企业的有效资产纳入集团实施股权管理,被重组企业的债务也纳入集团母公司一并处理。四是租赁转让处理无效低效资产和企业。对一些有生产经营能力,但部分财产、土地、房屋等处于闲置状态或低效、无效使用的状况,由产权持有单位以出租或协议转让的形式转让给有需要和有能力开发的企业,并签订合同。五是实施股份改造,吸纳社会资源,盘活营运有效资源。对部分有效资产在某一行业内具有品牌效应或技术优势的企业,经政府批准后允许其将国有企业的有效资产进行折股,吸纳社会资全实行股份制改造,或进行合资、合作经营。对上述五种资产重组形式,分别制定了相应的办法、规则和程序,严格实施。
三、实行授权经营,组建运营机构,形成资产重组的有效载体。
一是授权国有企业集团对公司整体资产总规模中15%比例内的国有股权进行授权经营,集团公司在授权范围内,负责子公司的资产经营管理,自主决定子公司的资产兼并、收购、股权处置和产权变动等重大事项,以集团公司的优势资源盘活营运子公司的有效资源。二是在企业主管部门下设国有资产营运中心作为专门从事经营国有资产的授权机构,负责管理企业主管部门在资产重组、处理“僵尸”企业、优化配置资源、产权变动和实行租赁、破产等工作中形成的各类国有资产。由营运中心对这些国有产权实行经营和管理,或由企业有偿使用或租赁。
四、拓展融资方式,实行集约经营,优化资源配置与管理。
建立企业投资审批制度。对企业的投资行为,进行规范管理,企业投资新建、扩能、改造项目,由企业主管部门和计划、财政等主管部门进行审核论证,报政府审批。同时,实行企业资产有偿占用制度。企业新上的项目,在经批准并实施后,企业总资产在原水平上增加,则实行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