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基金如何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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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请自来,作为一名老医保,可以解答你的这个问题,不过可能不是很完善。 先上图,这是某地级城市2017年职工医保的报销比例和范围(注:图中数据均为该地医保政策规定,医院级别越高,报销比例相对较低) 从图可以看出,这个城市的医保政策对普通职工还是比较友好的,医疗费用封顶线是85万,超过部分报销60%;门诊、住院都能报,门特病起付线3400元,也远低于其他城市的水平(比如北京,城乡居民医保门特起付线就是900元)。

不过这仅仅是政策上的东西,那么这些钱最终是怎么支付到患者手里的呢?其实医保基金由统筹基金(也就是大家交的保费里的那一半)和个人账户金两部分构成,分别承担不同的功能,具体见下表: 通过上面表格可以看到,统筹基金主要用于支付住院和大额门诊费用,这笔钱是由保险公司垫付的,等出院后统一报销。个人账户金主要用来支付门诊费用和小额住院治疗费(各地标准不同,有高低之分)。当然,如果住院期间产生门诊费用的,也可以走个人账户金支付。

不过现在不少地区推行门诊共济保障制度,也就是门诊费用也要从统筹基金中支付了。至于为什么这么做,是因为门诊费用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在不断地攀升,据统计,2013年是43.5%,而到了2016年就上升至52%了!所以政府开始大力推行这一制度。目前很多地区的门诊费用都是直接划卡结算,患者不用额外承担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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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相应的医疗费用结算制度。用人单位和个人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通过制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管理办法确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组织制定并定期调整。

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主要包括:(一)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收费的价格,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委托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并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在国家规定的定点医疗、零售药店以及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发生的符合国家和地方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简称“三项目录”)范围的医疗费用方可纳入医疗费用报销(简称“可报”)。不在“三项目录”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为“全自费”费用,不能报销,完全由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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