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县长基金吗?
1.没有这个基金,但县委书记、县长的确会有个人基金(或称“小金库”)。 2.政府财政支出有一项叫预算外资金(非税收入),这部分钱其实早就应该纳入预算管理了,但因为历史包和体制的原因一直没能彻底融入,于是就形成了“预算外”。对于县级政府来说,这项资金的体量一般都不大,所以放在一个账户里集中管理也问题不大。不过如果政府预算比较紧张的话,可能就要挪腾其他账目的钱了。
3.至于怎么使用这笔资金,理论上说是要报上级批准的,但实际上流程并不那么严格。如果是县领导的私人用途,比如给亲戚封个“红包”“救济款”什么的,审批程序就简单多了;如果是公益性或者准公益性的支出,需要报上级备案。不过,既然能形成“县长基金”这个称呼,说明这类资金的使用还是相对规范合理的。
4.现在国家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所有财政拨款都要通过国库统一支付,因此理论上说这些资金都是要经过审计的。当然,如果仅仅是这种小额的资金支出,自然无所谓,甚至都不需要专门进行审核。但是如果是大额资金的话,按照规定是要进行公开招标的,这个过程其实就是对使用情况的审计过程。
5.题主说到的“借出又还回”应该是指政府采购中的垫资行为——因为采用财政资金直接付款的方式会占用银行流动性,而很多项目又不能等到竣工结算后再付款,就会存在先垫资的情况。不过,既然是县级政府的采购行为,金额应该不会太大,不会对市场造成什么影响。而且现在都要求实施电子化招投标,这种情况也应该比较少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