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国资委有哪些企业?
2019年宜昌国资系统共有监管企业34户,其中市属国有企业28户(含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2户)、省属驻宜国有企业6户,金融类企业7家,其他类企业27户;完成营业收入597亿元,利润总额58.3亿元。 2019年,宜昌国资系统有2户企业实现利润过亿元,分别为兴发集团和宜昌建工建筑装饰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分别实现利润2.2亿元和1.1亿元;有5户企业亏损,其中湖北三峡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等4户属金融类企业,分别亏损1.5亿元、2.5亿元、1.8亿元和736万元,另有1户其他类企业亏损159万元。28户市属国有企业共实现营业收入459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5.3%;亏损5.1亿元。
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全市国资国企将重点围绕打造“五个百亿级产业”开展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即大力发展汽车、化工(含新材料)、旅游、金融、电子信息等五大产业集群,培育壮大新兴成长型企业和产业,力争到2021年每个百亿级产业有1—2个优势企业,每个千亿级产业集群有1—2个领军企业。 按照这一目标,我市将深入推进专业化整合,通过强强联合、强弱互助等方式,推动资源要素向优质企业和项目集中。对现有企业集团进行深度梳理,对业务关联度不高、同质化严重的行业和环节,重点实施专业化整合,通过强企联弱、优资补缺、以大带小的方式,促进产业链上下游、产供销、大小企业的协同发展,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企业发展质量效益。
宜昌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共有10户,其中市政府出资企业7户,分别是:宜昌城市发展投资集团公司、宜昌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宜昌水利水电投资开发集团公司、宜昌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宜昌兴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市三峡水务有限公司。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市政府授权监管企业)3户,分别是:宜昌长机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葛洲坝集团宜都市水泥有限公司、宜昌市商业银行。
宜昌国资委内设机构及职能职责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督办机关行政事务工作;承担政务公开、文秘和信息、机要、人事、财务、保卫、信访等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
研究国资委监管的国有经济运行态势和运行质量,提出相关调整和考核的政策建议;指导企业法律顾问工作,起草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地方性规范文件;组织和协调起草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文件;研究提出拟订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建议和具体措施;指导所监管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减员增效、主辅分离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所监管企业实施《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管理的基本规范》的意见;审核所监管企业的分立、合并、破产、解散、增资、资产评估、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清算等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资产变动管理工作;承办所监管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工作;审核所监管企业资本金变动、股权管理及发债方案;指导所监管企业的法制和依法治企工作;协调所监管企业维护稳定和节能减排工作;参与起草所有制经济结构调整及国有经济战略重组的政策建议,并综合协调实施工作;拟订所监管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审核所监管企业的发债方案。
(三)企业管理科
拟订所监管企业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及上市等资本运营,审核国有企业经营者事前经济行为的可行性、合法性、合理性。研究提出所监管企业重大投资规划和投资方案,提出重大投资的审核意见。综合研究国有经济和所监管企业的运行状况;研究拟订所监管企业收入分配制度和调控水平的意见,提出激励和约束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措施和办法;审核所监管企业工资总额、经营者收入;研究拟订改革的政策建议、措施和办法;指导和组织所监管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和管理现代化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的安全生产、技术创新、技术改造,研究和推进管理现代化工作和信息化工作;拟订所监管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业务培训方案,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