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可以跨省转吗?
目前企业年金还不能全国通兑,但是已经具备全国转移的条件和基础。根据《企业年金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6号)有关规定, 已建立企业年金制度且符合转移条件的职工,在原企业年金方案终止后,经本人申请,可以迁移其企业年金账户至新就业单位所在统筹地区或指定接受地区。 但需注意,企业年金不能直接取现。根据原劳动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厅发〔2009〕187号)文件规定,企业年金只能转移个人账户全部余额和部分缴费金额(12%部分),即个人缴纳的全部养老保险费及相应利息、以单位方式足额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12%、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和个人账户全部积累额转入。
考虑到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一致等因素影响,企业年金的计算标准也存在一定差异。其中,企业年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组成。 前者是指从企业的缴费中形成的基金积累;后者是指职工个人帐户的累计储存额,包括记入的个人帐户全部本息,企业年金个人账户的结余(包括投资收益和法定收益),以及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转移资金。
企业年金确实可以实现跨省转移,根据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规定,企业职工变动工作时的企业年金跨省转移,应当将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转移到受聘或者入职单位的账户的管理规定。跨省转移企业年金时,转移方和接受方的企业年金计划所在的机构具有履行该企业年金计划的合同义务。
企业在职工符合企业年金办法及其附件所规定的条件下,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企业年金的转移。企业年金所涉及的各方,包括企业与党委、托管人和账户管理人,应当在转移过程中予以配合。
转移企业年金的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职工在变动工作的时候,新的就业单位或者受聘单位应该告知职工企业年金的有关事项,包括企业年金方案、账户管理人、托管人等等。
2. 职工应当在了解到企业年金的事项后,向自己的原有雇主单位提交企业年金个人账户的转移申请。
3. 原有雇主单位在办理转移时,需要向企业年金计划所在的受托人和托管人提供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账户账号、转移金额、新的聘用单位或者就职单位等必要的信息。
4. 企业年金计划所在的受托人和托管人在收到个人信息和转移申请后,应当与新的聘用单位或者就职单位的账户管理人进行协商,办理转移手续。
5. 转移完成以后,受托人和托管人需要通知职工、原有雇主单位、新的聘用单位或者就职单位。
一般情况下,企业在办理企业年金的转移过程中,应当提供必要的协助和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