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债利息怎么发放?
债券的付息方式有两种 1、按年付息,每年农历腊月25日为公司债券的结息日(如2014年腊月25日是阳历2015年2月10日),到期还本。 例:一张面值100元的债券,年利率10%,持券人第一年应得的利息收入为100×10%=10元;第二年利息计入本金一起计息100+100×(1+10%)=110元,第三年利息110×10%=11元....以此类推。 2、按月付息,到期还本。 上例:一张面值100元的债券每月应付利息100×10%/12=0.83元。每个月末的25号为公司的债券的结息日,最后一年的最后一个季度末的25号是偿还本息日的,即最后一年的9月25号、10月25号、11月25号和12月25号分别支付本年度到期的利息和本金。
以上两种方式都可以在“债券利息收入”科目中反映,“应收利息”科目核算企业因持有债券而应收取的利息。 “应收利息”科目的贷方登记实际收到的利息,借方登记出售债券收回的资金净额或期末计算的未到期债券利息收入,以及计提坏账准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