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企业如何核算毛利?
如果单从会计制度的角度来看,由于企业会计准则中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实践中对于高科技企业利润的计算和报告存在着各种不同的做法。笔者在研究过程中发现,目前对高科技企业利润的计量与披露存在着以下两种有代表性的情况。 情况一:将企业的全部收入都计入营业收入,并将相关的成本全都计入营业成本,从而得出营业利润;然后,再加上其他业务产生的收益(损失)、投资收益以及营业外收支等,最终计算出企业的总利润(盈余)。这种观点认为,科技型企业与采用一般财务管理方法的企业在收益的确认上没有本质的区别,完全可以沿用传统的会计处理方法来计算利润。
情况二:不直接将所有收入都记入营业收入,而是按照收入的不同性质来分别处理:属于产品销售收入的部分记作营业收入,其他收入则记作其他业务收入;相应的,在产品销售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费用也不全部计入营业成本,而是根据其是否影响产品的销售价格来确定:不会影响产品销售价格的费用计入管理费用,会影响产品销售价格的费用(如销售费用、财务费用)才计计入营业成本。
以这样的标准来衡量,只有符合本企业实际情况且能可靠计量的各项收入和支出才能列入有关的利润计算公式。其他的如无法准确区分的收入和支出、尚未实现的收入和支出以及可能不承担任何成本费用的支出都不能加以考虑。这样算出来的数字才能客观地反映企业真实的生产经营状况。
显然,第二种情况的做法更为合理一些。因为它既能保持会计处理的稳定性又能满足信息的相关性要求。因为企业的各项活动归根结底都是围绕“交易”或者“事项”开展的,这些交易或事项有大有小,有的可能导致收入的增加,有的可能导致费用的减少,但无论规模大小,只要对企业经营成果有影响,就应该予以充分的反映。
然而,上述两种方式都有其不足之处。第一种方式简单易懂,易于操作,但却可能会让投资者误将企业当期隐藏的费用开支当成是未来的投资而持观望态度,致使企业错失发展良机;第二种方式相对而言比较麻烦,需要企业在日常核算的基础上结合行业的特点制定合适的分配标准和程序,但它能够保证企业报告的利润真实地反映企业经营活动的实际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