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资企业满足哪些条件?
1.设立时间 (成立20年以上)
2.员工人数 (台湾职员人数50人以上,大陆子公司所有职员合计750人以下;或台湾雇员人数100人以上,大陆子公司所有雇员合计800人以下。)
3.注册资本 (新设台企实收资本20万美元以上;已设台企经核准变更注册资金到位且增资部分原登记时间1 年(含)以上。)
4.投资规模 (包括制造业、科技研发类在内的投资项目,实际利用港澳台资金500万美元以上;从事服务业的,实际利用港澳台资金300万美元以上。)
5.纳税情况 (无欠缴税款情形;台湾投资人作为法人或者股东的企业,其所属企业连续3年(含)以上在工商年检和税务登记均没有不良信息记录。)
6.行业领域 (除农业外)
三资企业申请条件中比较重要的是“经营状况良好”这一条,具体判断标准主要包括企业纳税、就业、外汇等指标,以及企业和有关行业的运行状态。
符合上述条件的外资企业都可以直接向审批部门提出申请,相关部门经过审核后会做出批准与否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