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拆分公司股份?
如果A和B想将公司解散并分配其资产,他们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之一实现:
1、协议解散:只要满足法定条件,股东可以签订协议以注销公司并分割财产。根据《公司法》第45条、第67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会决议解散,股份有限公司由董事会作出解散公司的决议。如果要解散公司并分配其资产,必须经过股东会的决议或董事会的决定。 《公司法》同时规定,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两个以上股东同意即可;
2、清算解散:当公司因债权债务纠纷或其他原因被诉至法院且法院裁判公司胜诉后,被告公司可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执行程序中,人民法院有权直接裁定终结执行。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当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其次,A和B在通过上述方式解散公司并分配其资产时,需要提交相应的材料,包括:(一)股东会决议(解散公司);(二)清算组成员名单报主管机关备案的书面报告;(三)清算组负责人签名;(四)清产核资工作说明书;
(五)审计报告;(六)注销登记申请书;(七)指定注销书;等等。 最后,在通过上述方式解散公司并分配其资产的实践中,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采取协议解散的方式还是按照清算解散的方式,都需要做一套完整的法律程序。否则,既使达到了“解散”的目的,也会因为程序上的瑕疵导致“解散”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