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控股企业是不是国企?
“控制”和“绝对控制”是拥有实际控制权的意思,“控股”是指拥有股份(含上市和非上市)达到一定的比例,“绝对控股”则是这个比例的数值大于50% 。例如A公司持有B公司100股,而B公司总股本的10%在二级市场上流通(这10%的股票有10个股东持有),则A公司对B公司的“控股权”为90%;如果B公司的51%的股份在二级市场上流通,那么A公司的对B公司的“控股权”就是49%。注意这里的持股比例都是指的相对数量。 所以你提问的这个概念性的问题可以这样表述:
一家企业,如果是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其职能部门(如国资委)作为代表,直接或间接持有一家或多家企业(即所投资的企业的全部股份或部分股份由同一母公司、同一投资机构、同一实际控制人投资形成)超过50%的股份,那么就认为这是一家国企了。 当然,有些企业,可能没有达到控股的水平,但具有实际控制的能力或者说对被投资方存在重大影响,这种也属于国企的范围。比如某个企业注册资本金2亿元,而另一个企业(股东之一就是前面那个企业)对它的出资只有3000万元,但是这两个企业之间其他股东之间的股权关系却是层层嵌套的关系,以至于第一个企业实际上很难从第二个企业中分割出自己的那3000万,从而无法实际支配自己的资金,这种情况下即使它持股的比例低于50%,它也是具有实际控制的,也应该属于国有性质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