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销售产品收入吗?

桂蕾桂蕾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首先,这个问题问得有点问题。销售收入当然包括让渡产品的全部价值(即向购买者支付的全部对价),但这里的“收入”不是指营业利润。

其次,从会计的确认原则来说,只有与经营活动有关的,且满足一定条件的经济利益流出才确认为费用或成本;与之相对应的,只有在符合确认条件的情况下,才会将相关经济利益的流入确认为收入。是否将“营业收入”加总为“收入总额”,取决于是否将非日常活动引起的经济利益的流入列为营业收入。因此你的题目中的表述其实是在混淆这两个概念。 这里所说的“收入总额”实际上就是通常所说的“营业收入”。

根据新准则的规定,无论对于商品还是对于服务,只要企业能够主导其价格构成、数量构成、实现过程,并且这些因素在交易发生时就能可靠地计量,此时相关的经济利益就能够可靠地计入损益,作为营业收入处理。 而所谓的让渡产品全部价值的观点是不正确的。如果将销售产品获得的收入全部列入“营业收入”,则意味着是将所有的价款都计入了该交易的损益,从而减少所得税的缴纳,但是事实不一定真是如此。

在新准则下,当企业对销售的商品具有重大转手出售的可能性时,也就是说此类交易属于一种融资性质的交易,此时取得款项的入账价值就不一定是销售商品收入的全额,因为存在尚未实现的融资收益就要冲减收入的入账价值。同时,为了反映已经售出的商品在转移给买方后所产生的未来财务影响,还应设置“应交税费——应交销项税额”核算应该缴纳的税款,在缴纳时再进行抵扣。

虽然此时经济利益已经流出了企业,但是在财务会计的处理上并不是一厢情愿地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所谓“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只是对收入项目的分类,并不涉及收入的认定。无论是从会计的确认原则还是从新的准则制度来看,是否将某种类型的经济利益确认为收入,首先要考虑的因素是该项经济利益是否会随着企业经营活动的进行而必然发生。

桑路博桑路博优质答主

企业是生产企业的形式,当然能卖东西了~ 然后关于你的问题呢?我觉得你问的是“如果公司有库存(成品)且已经过了质保期,能否将之出售给其他客户”。我的答案是可以的! 但是你要注意一下: 1.对于货物而言在质保期内是有一定义务的(比如维修和更换什么的);

2.货物的售出是否属于商业行为或经营行为,如果是的话就要缴纳所得税啦~不过这似乎有点麻烦而且也不是太重要。。。 3.卖出去之后要开发票哦,不然会涉及到税收的问题的哦。

4.最好先征得下客户的同意哈~~这样比较保险些……

5.最后要说的一点就是如果你不想再要这个产品了那就可以直接送人嘛,虽然可能不太好,但也没啥大问题……嗯就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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