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分红税率是多少?
1、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投资于股票等有价证券而获得的收入。 2、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支付或到期一次性支付的资金为应纳税所得额,以12个月为一个纳税年度。 3、《关于股票增值税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66号)文件规定,纳税人从公开发行股票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IPO上市企业)取得的股利、红利等投资收益,凡转让股权收入扣除其取得该项收入所支付的税费后的税款,计入“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对被投资企业发生的应弥补亏损,在税前不得抵扣,计入投资人取得股权当天的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项目中。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7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8〕151号)第二条第五款规定,纳税人通过股票市场实施的股票增值贷款融资,从金融机构取得的贷款实际支付给企业的利息,不论是否列入企业财务费用,均应当并入纳税人当期工资、薪金所得,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
企业股东获得分红后,需要将其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增值税,统一合并到综合所得中,一起进行计算申报。 举个例子,假设A企业年底给股东分100万的现金股息,那么这100万就需要计入到股东的应纳税所得额当中,然后扣除一定的成本后,计算出股东个人的分红个税。 这里的100万,其实就是A企业对股东个人的分红。由于A公司是外资企业,所以需要交纳10%的企业所得税后再进行分红。
即100*(1-10%)=90万元。 对于股东来说,拿到手的实际分红是90万元。但这90万元可不一定直接打到个人账户上。因为股东获取企业分红还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即90*20%=18万元。 所以最终股东拿到手的分红是7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