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公司如何架构?
简单说,有限公司是“人”的有限责任,股份有限公同是“人”和“钱”的有限责任。 这个“人”包括股东、发起人(或称董事会)、监事会;这个“钱”就是指公司的注册资本。
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只要满足工商局的要求就可以成立,不夸张地说,10万元就可以把公司做到很大很强大;而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达到一定的数额才能设立,而且这个注册资本并不是可以随意减少的,一旦减少就要到工商局进行变更登记。
以目前的《公司法》为准则,新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人民币。 那么,这“人和钱”如何安排呢? 首先,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股东的人数也没有限制,但发起人的人数要低于200人,并且必须是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其次,这些“人”既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还要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备核查;这些“人”还要作为被告在工商分局注册备案,接受银行信贷人员的审查。最后,这些“人”还要在指定报纸上刊登公告,宣告公司成立,通知债权人可以对该公司提出诉讼。 那“钱”又如何安排呢? 股份有限公司的钱就是注册资本金了,这个是公司在注册时要存入银行的,不能任意抽回。如果注册资本没有到位,那就是虚假出资,要被罚款甚至追究连带责任。注册资本虽然说是注册的时候存进去的,但实际上很多公司都是“借”的资金用来注册,叫做“显性注册资本”或者叫“实缴资本”。至于这个“借”来的钱什么时候能还,就全靠“人”来操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