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壳上市原股票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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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邀,关于“借壳”和“买壳”其实有很多可以写的东西,但是考虑到题主的问题主要是在询问“被注入的公司退市后股东该怎么办?”所以我就按照这个问题来解答一下好了~ 首先我们要知道一点就是虽然上市公司可以通过收购其他公司来实现资产的注入或者业务的转型,但是这个过程中仍然是以原来上市公司的名义来进行运作的,因此整个交易中最重要的仍然是原有上市公司。

比如我们之前在文章里提到过的ST慧球(600556)通过控制权争夺案实现了借壳*ST毅达(600610)的成功案例,在这场控制权战中最终获胜的智丽科技以及他们背后的实控人王敏、朱宁等所持有的都是原ST毅达的股份而不是新上市的ST慧球的股份。而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目前A股市场的交易所对借壳交易的监管非常严格,一般来说,如果以现有上市公司的资产进行重组的话那么原有上市公司将会消失从而被新的公司取代,但是在目前的实践中,为了规避这种“消失”的状态,通常的做法是保留原有上市公司的主体资格,只不过其经营业务、名称等等会发生变化而已,这样一来原有上市公司就仍然是市场上的一个独立个体了,至于注入到该原有上市公司的资产则会在财务报表中被归列到其他应收款或者是长期股权投资等项目当中。

当然对于题主提到的这种情况而言,因为被注入的公司本身已经破产清算并且退出了市场,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应该不会出现题主所说的那种状况——毕竟都已经破产了还怎么注入呢……不过由于我没有检索过相关案例,不能确定题主所说的这种状况是否会出现,还请有相关经验的朋友不吝赐教 ^_^ 所以我觉得题主大可以不必为这件事担心啦!

冀恩熙冀恩熙优质答主

对于股东来说,如果该等股东没有选择“以股抵债”而要求公司继续发行新股或者赎回的话,则意味着其同意将部分股份的转让给另一家或多家目标公司; 对这部分股东而言,因为其在此次交易中已经获得了相应利益(如转手即可获得收益、避免了账面的亏损),所以从某种程度上来看他们也是受益主体之一了! 因此法律允许他们通过诉讼的方式向侵权人索取补偿金。 至于赔偿请求权的具体内容,取决于个案情况以及法院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结果而定——当然一般情况下都是基于《证券法》第69条之规定: 在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对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投资者应给予一定的赔偿责任等等吧啦吧拉…… 以上是我的浅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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