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贷款这么贷?
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社员贷款,是指农合机构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加入合作社1年以上并在合作社参加盈余返还的社员发放的,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贷款。贷款方式包括农民专业社联保、农民专业合作社资产抵押质押、农民专业合作社担保、合作社社员担保、专业担保机构担保、个人担保等。
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社员贷款用途仅限于从事合作社章程规定范围内的生产经营事项,具体包括:购买种子、种苗、农药、肥料、农用机械、畜牧饲料、鲜活农产品、其他产品,从事畜禽水产养殖、种植、加工,生产技术开发和培训收购社员及其它从事相同生产经营者的农产品、产品销售等。
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社员所从事业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具有相应生产经营能力和市场前景,无违法违规行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机构及各项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运转正常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合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合作社社员在农合机构开立结算账户。
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社员贷款期限根据生产经营周期、销售结算期、综合还贷能力等确定。贷款额度原则上控制在合作社50万元(含)以内,社员单户5万元(含)以内,且不超过合作社可提供担保额度和社员最大还款额度。
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社员贷款利率在农合机构利率定价政策内区别对待,实行优惠利率,鼓励提前还款,一般不加收提前还款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