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银行贷款会拘留吗?
现如今,很多人因为资金问题无法解决而选择贷款公司,但贷款公司都是要求有担保人的,但有些人因为没有偿还能力,故意让担保人代偿,这时候银行会找担保人要钱,但担保人实在无能力偿还,这时候银行是否会找担保人拘留哦,接下来就让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依照《担保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顺序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顺序的,债权人有选择权。”
同时,根据《担保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保证人即担保人,以其全部财产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在履行债务责任后,担保人享有担保债权对债务人的权 利,包括对债务人的损害赔偿请求等。
所以说。如果担保人只是代偿了债务,而没有诉讼到法院要求债务人承担还款责任的话是绝不会被拘留的,银行只会把担保人列为不良贷款人,禁止其贷款。
如果担保人代偿后,担保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行使赔偿请求权,当然,前提是要作出支付代偿款的声明。当担保人作出支付代偿款的声明后,追偿权成立。
追偿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担保人向债务人追偿之日开始计算。如果担保人在期间内行使其追偿权,则诉讼时效应因债务人收到追偿通知之日而开始计算。如果追偿权经法院裁判保全,则自裁判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但是,这里规定的开始计算,不是指担保人代偿行为发生的期间,而是指担保人向债务人追偿之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