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贷款的会受牵连吗?
谢邀 之前答过类似问题,不过还是说下。 首先明确一点:银行对于企业的贷款业务是严格遵循法律程序进行的,不存在“连坐”或“共同还债”的情况! 但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确实是一个系统性难题,其根源在于:商业银行对企业融资业务存在信息不对称,风险成本高,且难以通过其他方式规避的风险,因此才采取谨慎原则,提高贷款利率和贷款门槛,增加融资成本,同时加强借贷双方的监管力度以控制风险。但由此带来的后果就是资金供给紧张,融资成本高居不下。
其实,银行作为金融中介,本应发挥其信息优势为企业提供金融支持,但目前很多银行的决策机制、风控模型及操作流程还存在一定问题,缺乏对中小企业金融需求端实际状况的思考与了解,只是单方面根据自身风险偏好和企业征信情况确定是否放贷以及放贷条件,没有真正从客户角度思考如何更好地进行金融服务创新以适应企业融资需要,从而导致当前企业融资难的现状。
当然,如果企业存在拖欠银行贷款等情况,银行起诉到法院并得到法院的支持,那么银行就可以依据判决书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法院冻结、划扣被执行人的银行卡账户,如果没有钱可执行,就裁定中止执行,待以后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时再予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