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成员占股份多少?
这个没有具体规定,要由公司章程自行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的规定中并没有明确规定,所以,只要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之间的股权比例是可以自由的约定。
虽然有限公司的股东会作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具有最大的自由裁量权,但《公司法》及其相关规定还是对公司股东会的决议事项及程序作了必要的限制。 比如,《公司法》第42条规定了股东会行使的职权有: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职工代表出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提出的高经报告;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
(五)对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等等。 同时,股东会的召开还应当符合法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比如对涉及重大投资、融资、担保等重大决策事项进行表决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记载。否则,股东会作出的决定因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要件而属于无效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