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制这么分红?
公司制是企业中最主要的组织形式之一,而股份制是公司最重要的一种形式。通常先讲公司制,而后讲股份制。 其次,所谓“分红”,即分配公司的利润(收入)。那么,公司有什么“利”可分呢?
1、盈余(剩余)收益 在资本总额一定的情况下,企业的销售收入和经营利润之间有着确定的数量关系。当企业销售一定的量,且没有其他变动时,利润最大也就是盈余最大的条件是:d=0,即: Q=f(Q)=-b/2a 当上述公式左右两边同时减去K,则: Q=f(Q)+k K=b/2a
上式中,K为常数,表示在销售收入每增加一个单位,利润(或盈余)就增加k个单位;b是函数f 的斜率,表示每增加一单位销售收入所增加的利润(或盈余);a是函数f的截距,表示在没有发生销售收入情况下,利润(或盈余)为 a个单位;d 是函数 f的二次项系数,它反映的是利润随销售收入增长的变化程度。
当我们判断一个企业经营是否有效率的时候,主要看其是否处于d=0的点上,或者说是否处在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的位置。如果一个企业处于这样一个状态,我们称其为有效的。反之,如果企业未达到效率状态,我们就要寻找原因,看是要素投入有问题还是管理存在问题等。
2、税后利润(所得) 企业通过盈利获取了一定的收入,这些收入在国家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要缴纳相应的税费。其中,企业所得税是最主要的一类税种。 根据税法的规定,除国务院规定免纳所得税的外,所有的企业都要缴纳所得税。
根据 “税额=应税收入x税率”的计算方法,可以计算出企业的应纳税额。但是,这里说的应纳税所得指的是税前利润,因为所得税法中对费用扣除、项目列支都做了严格的规定,只有符合税法规定的支出才准予税前扣除。所以,税前利润与纳税所得应该是有差别的。 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而言,除了缴纳企业所得税外,还有股利税的问题。按照我国现行税制,对股票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实行20%的比例税率;对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征企业所得税,执行25%的单位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