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发起人是几人?
1、公司法对设立时的股东是没有最多限制的,可以是2个(设立时全部是股东)也可以是30个(设立时部分是股东)甚至更多(设立时无一为股东,如合伙企业等); 但设立时的发起人必须是自然人,且不得超过75人。 这里所说的发起人是指设立的主体,而股东只是公司的法人,二者是不同的概念。 实践中很多成立时只有一个人或一个单位(作为发起人)的经营主体,我们称之为“一人公司”或者“一类公司”,比如现在的互联网企业很多就是由一个个人出资成立的。
2、公司法的这一条规定是为了保护债权人利益,在有限责任公司中,当公司经营不善,无力偿还债务的时候,如果股东人数少,则意味着每一个股东需要承担的债务比例就高,这样有利于债权人的权利实现。 而在股份有限公司中,每个股份持有人都只能是参与分红和按股份比例承担风险,而不会具体区分是哪一位股东的股份,所以没有所谓“一人公司”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