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华是什么企业性质?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为“瑞华”)是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和会计咨询服务的会计师事务,属于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除特殊普通合伙企业这一企业类型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下简称“《注册会计师法》”)还规定了一些取得证券期货相关执业证书的机构办理证券业务的相关要求。 根据《注册会计师法》第十条的规定,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可以依法设立会计师事务所:
(一)有一定数量的注册会计; (二)有必要的机构设置和专业人员; (三)有必需的营业场所、设施和专业资料; (四)有健全的内部机构和内部管理制度。 同时,根据《注册会计师法》第十二条以及《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第5101号——业务质量控制》的规定,会计师事务所承接业务,应当对其是否具备相应能力提供充分、合理的保证,包括:
(一)拥有足够的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工作人员; (二)按照有关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配备符合相关专业胜任能力的人员; (三)建立完善的内部运行机制,确保相关人员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工作,确保各项业务达到法定要求。
根据《注册会计师法》第十四条规定: “未经会计师事务所授权或同意,不得冒用或者使用他人的公章、账户名及账号、执业证书、姓名名称执业。” 同时,《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也明确规定: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对客户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核对,并出具相应报告。” 无论是从法律还是从行业规范来看,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实施审计都是其最基本的业务,也是其开展其他业务的基础和前提。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是由6家国内会计师事务所联合发起设立的一家专业化、规模化、国际化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6月28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在实现原中磊、大华、华合、万隆、中兴恒信、中磊等六家国内知名事务所合并的基础上,正式成立了本土领先、国际知名的会计师事务所瑞华,并由此拉开了中国本土事务所发展与变革的新篇章。
瑞华拥有国家批准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金融相关审计业务资格、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资格、军工涉密业务服务资格、税务代理资格、工程造价咨询甲级等资质。是中国证监会授予的首批H股审计单位、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司法鉴定单位,是全国具有大型综合资产评估能力的综合性会计师事务所。
瑞华在国内设有63家分所,共有职员9,000余名,其中,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名、英格兰及威尔士特许会计师15名,澳洲执业会计师4名、国家司法鉴定人135名、注册税务师325名、资深评估师79名和资深工程造价师31名。
瑞华的主要客户包括61家中央企业、241家A股上市公司、近600家大型国有企业、近1000家大型民营企业,及英国石油公司、葛兰素史克、汇丰、花旗、渣打、高盛等世界500强企业、大型外资集团等。瑞华还负责审计了包括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神舟”系列飞船研发等重大国家建设项目。2013年瑞华的业务收入超过38亿元人民币。在2013年度美国《权威杂志》(The Hweitage Report)公布的全球百强事务所排名中,瑞华已经名列前茅;在2014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百强榜中,瑞华位列中国区第一。
瑞华凭借优质的客户服务与管理创新,先后荣获“中国AAA级信用信用企业”、“北京高新技术企业”、“北京市民营科技企业”、“最受企业信赖的管理咨询机构”、“中国管理咨询机构50大”等多项荣誉,被美国《权威杂志》评为“亚洲最佳中型会计师事务所和最佳发展中国家会计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