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单车是垄断企业吗?
首先,我们得明确一点,任何市场(包括网约车、外卖)都是有进入壁垒的,至于这个进入壁垒是高还是低,则是由政策、财力等要素共同决定的。而所谓的“垄断”是指市场上仅凭一个企业就可以左右市场价格、制定交易规则的情况。也就是说,在没有外部竞争对手的情况下,一家企业拥有市场支配地位并获取超额收益的能力是“垄断”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如果没有超过他人的竞争优势,即使有市场支配地位也不能够获得超额收益。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市场支配地位+无正当理由的高于边际成本的定价构成垄断。
目前共享单车的市场格局是怎样的呢?据有关方面统计,2017年国内共享单车市场份额前三是摩拜单车、ofo和小蓝单车,分别占比56.8%、35.4%和6.4%,其他几家加起来不足9%。可以说这三家几乎占据了整个市场,形成寡头竞争的局面。在这样激烈的竞争中,小蓝单车率先出局,剩下两大巨头争雄。
那么现在再来探讨这个问题的答案就简单明了了——摩拜与 ofo 具备市场支配地位(二者合计98.5%的市场份额)且具有明显的价格优势(每单成本2-3元,售价2元以上);其次,二者的用车体验差异不大,用户对于二者品牌的忠诚度也在逐步建立。共享单车行业已经具有了一定的垄断特征。
当然,行业垄断是有负面影响存在的,如价格垄断损害了消费者权益;行业垄断导致竞争不充分,市场资源配置效益低下等等。不过从目前来看,共享单车的垄断还处在初级阶段,负面效果还不明显。
因为共享经济作为一种新型的经济模式,其初衷就是弥补市场失灵。如果仅仅因为个别领域的垄断就会扼杀新生经济形态那显然是对其力有不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