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有没有固定基金?
对于您的问题,我们首先需要区分“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两个概念。 公司法规定的法定公积金是指,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利润中提取的公积金。它包括法定盈余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 公司的利润来源于其经营所得,而公司在经营活动过程中会产生一部分剩余价值,这部分剩余价值就是公司法的法定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金的来源;同时,根据《公司法》第169条及《证券法》第143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分配的当年税后利润必须按下列顺序分配:
①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无论是否经审议批准);
②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0%);③提取法定公益金(5%);④用提留的任意公积金转增股本(可转为股票);⑤派发现金红利。 可见,法定盈余公积金的存在是符合企业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的。
那么,什么是任意公积金呢?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任意公积金是指公司按照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定,从公司的留存收益中依法提取的一种公积金。它是补充公积金的简称。
相对于法定公积金而言,任意公积金的提取和使用具有更强的自主性特点。
企业的确可以通过自行决议的方式,从净利润中计提任意公积金。 当然,除上述内容之外,从企业财务管理的角度来讲,无论是法定公积金还是任意公积金,都是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可供支配的资金或资产。所以,我们可以把企业所有资金都视为同一个家族中的成员,依据不同的功能要求分别管理、使用和处置这些资金,从而更好地实现资金的效率最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