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股票解锁期?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有效期,一般分为授权、解除限售和行权三个期限: (一)激励对象获得授予的股票,应当符合公司规定的资格条件,包括时间条件与业绩条件;
(二)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实行严格减持限制,即在解除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比例及时间安排由股东大会规定,原则上应当不低于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规模的50%且可以分批解除限售;
(四)首次授予部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本计划生效当日的董事会决议确定回购价格,回购的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五)第二次及后续解除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按照以下原则确定回购价格: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三年各期解除限售条件均满足了,则各期解除限售比例的50%以本计划生效日董事会决议确定的回购价格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从公司回购,其余50%由激励对象按约定比例自行出售给公司,公司收取手续费;若某年度满足的部分未达到各期解除限售条件的比例,则相应未满足条件的解除限售股票全部由公司按本计划生效日董事会决议确定的回购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 (六)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按照下列原则确定回购价格:首次授予部分第二年的解除限售条件均满足了,则剩余的已授予但未解除限售的预留部分由公司全额回购并作废处理。 本计划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计划至公司依据本计划所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禁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