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揭与贷款的区别?
1、定义不同
(1)贷款,是一个汉语词语,意思主要有三个:一是指贷款人被要求先行付出款项,在约定的时间内以相应的高于被贷款人所付出款项的金额,从借款人手中借款,并以一定期限并约定利率按还款到期日归还借款本息;二是贷款人是将资金借给特定农户或个人使用者,并由使用者按期归还借款本息的贷款;三是指银行向工矿企业提供的,作为工矿企业流动资金组成部分的,以超额积压的原材料或者成品制品进行抵押的专项贷款。
(2)按揭,是指购房人以其购买的住房做抵押,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所提供的住房资金贷款。按揭人是指购房人,抵押人是指提供住房抵押的主体,一般为按揭人所购住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而抵押权人则是接受住房抵押权并有权在破产、呆账等情况下处分住房并于处分抵押物所得受偿的主体。
2、发放主体不同
(1)贷款:贷款可以是由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放,也可是由发行银行远期债券来取得筹措资金;而发放长期贷款的机构多为银行,因为长期贷款多为银行信用,其他金融机构如保险、信托等机构很少有发放长期贷款的;同时,以发行长期债券的方式取得筹措资金,往往是短期资金转作长期资金,或用于固定资产的大规模建设,例如建立新的工厂、建设新的办公楼等。
(2)按揭:一般说来,住房按揭贷款,只能由放贷机构(主要为银行)发放,其他企业或部门无权发放;但如果属于预售商品房按揭贷款,则可由开发商或其合作的贷款机构作为抵押权人办理。
3、担保方式不同
(1)贷款种类主要有保证贷款、抵押贷款和信用贷款三种。保证贷款,是担保人以个人信用或担保机构的信誉保证借款人还款的贷款;抵押贷款,是指担保人以借款人或第三方所有的财产作为抵押品,向银行批准抵押贷款;信用贷款是指担保人不要求借款人提供抵押品,仅凭保证人的信誉发放贷款。
(2)按揭的种类也是三种,由买卖双方一方或交易双方担保,称作买断按揭;由房产商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公司担保,称作行管按揭;由房产商会作最高保证,称作置汇按揭。
4、偿还方式不同
(1)贷款:有一次性付息、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等多种形式,借款人可根据自身经济情况自主决定;而贷款的偿还方式较为简单,一般以等额还款方式还款,也可以以等额本金还款方式还款,还可以根据约定在到期日一次偿还本金和利息。
(2)按揭:只能逐期平均归还贷款本金和利息;任何一期贷款本金的归还都比上一期减少相同金额,直至贷款全部还清。如果购房者在贷款期限内的任意时间内有意提前还款,都需要向按揭银行提出提前还款申请,得到银行同意后支付剩余贷款的本金及利息就可以解押购房产。
5、适用的对象不同
(1)贷款:贷款适用各种类型的借款人,无论其信用状况如何、从事何种行业、有什么资产担保,都可以向银行进行融资;而风险比较小的贷款也可以采用保证贷款。
(2)按揭:按揭只适用于具备购房资格和拥有购房能力的预售商品房购房者。实际上,只有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才是预售商品房贷款。其他预售商品房贷款(包括个人或单位的其他商业贷款)只能用于企业购地、开发楼盘之用,而不能用来购买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