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合同空白必须拿吗?
需要。 无论是抵押贷款还是信用贷款,借款申请人与贷款机构签订的贷款合同是必要文件之一,且一般具有法律效力。
在签订合同时,除了借款人签字以外,出借方也会加盖公章确认;并且在合同中会明确注明借款数额、利率、期限等主要条款。 当双方就上述事项达成一致时,合同文本需双方分别保留一份,以备日后查验。 即使借贷双方就放款金额、期限、利息等内容已经达成了协议,但在办理抵押登记或质押监管时,需要借款合同原件作为重要的申报材料提供给相关部门。所以,即使是空白的借款合同也应由借款人亲自签完名后再交给贷款人留存。
有些客户因不了解借款合同的重要性,或者为了图方便,会将签名好的借款合同扫描件发给对方,自己留一份签好字的复印件。这种做法是十分不可取的!因为签名虽已确定,但原件一旦交付给对方,就可能存在对方以借款人或担保人的名义将款项划款至第三方(如装修公司)而借款人实际未收到款项的可能。 为安全起见,建议广大借款人最好自己保存好签署完整的借款合同,以防万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