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是从哪贷?
公积金的贷款主体是单位,个人只是作为公积金贷款申请的受益人。 也就是说,单位与公积金中心之间存在一个委托关系,具体体现在公积金中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规定》中,其中指出“本规定所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指国务院决定设立的直属机构”、“中心应当在经办银行设立专户,实行专款专用。未经职工同意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不属于中心和经办银行信贷业务,不得计入企业和个人的银行贷款帐。”“单位和个人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并设立个人账户后,经中心审核认可后,与中心签订《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并按《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计息,利息从资金划入经办银行账号之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次贷款利率计算并实行动态调整;逾期贷款按规定罚息。” 所以从这一点而言,其实公积金和我们普通的房贷并不是在一个体系之下的。当然在具体操作过程中,由于都是银行业统一监管,所以最终体现为贷款合同签署的金融机构其实是银行,但是其贷款依据却是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贷款批准文件。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在现有的政策下,公积金贷款只能用于住房消费(包括住房贷款、房屋装修、购买家具等),而不能用来做其他用途如买车等等。 而对于商业性信贷来说,只要贷款用途符合相关政策法规,一般贷款金融机构不会进行过多干预(当然部分金融监管部门会要求贷款机构进行监控跟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