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美国钢材有多少?
我所在的钢铁外贸公司,每年向美出口热轧板卷约100万吨左右,主要品牌有ST、AISI、SSAB等,产品主要定位在高附加值领域,如汽车制造(冲压件用钢板)、工程机械(重型机械用钢板)、家电(冰箱冷柜用钢板)和海洋工程业(海上石油平台用钢板)等领域。根据我所知,国内很多大型的钢铁贸易企业都有做美国市场,所以估计整体出口量不会低于3000万吨。 当然这里所说的美国市场是指美国的现货市场,并不包括美国本地的钢厂(目前美国本土也有几家钢铁厂,但产量都很有限,不到总需求的5%)。
其实说到出口的美国钢材,还有一个概念需要注意,即“原钢”和“加工钢”。 根据美国法律,进口到美国的钢产品必须是“Finished Steel Product” (最终钢材产品),简称FSP,也就是美国海关税则中所列的“成品钢材”,指经过塑性变形,并经冷却或加热处理后,具有明确几何形状的钢材(U.S.DOT定义)。而未经加工的粗钢,在美国是禁止进口的,称为“Raw Steel”或“Produced from Raw Steel”(PPRS).
然而,虽然从字面上理解,“加工钢”意味着由“原钢”加工而来,但实际情况要复杂得多。首先因为各国对“加工”的定义不同,同一国在不同历史时期也对“加工”下过不同的定义;其次,即使是对同一个国家的同一时期的钢铁产业来说,究竟什么样的产品属于“加工钢”、什么样的产品属于“原钢”,也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
例如,我国把经过锻造、挤压、轧制或其他变形工序的钢材列为“加工钢”,而美国则把上述过程称为“生产过程”,因此它们眼中的“加工钢”和我们眼中的“原钢”差不多甚至更多……所以,要说清楚“加工钢”这个问题,还真得花些篇幅。
需要说明的是,这里所说的“加工钢”是广义的概念,它除了包含经机械方法加工的金属材料外,还包含了化学法和物理法等非机械方法制造的金属材料以及表面改性处理后的表面膜层及涂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