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救助基金怎么申请?
2017年发生的交通事故,2018年申请的救助基金,这种情况应该是过了追索时效了。 《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这里用人单位是法定的申报主体,用人单位没有在规定的时限内申报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人社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所以,你说的这种情况,应该在一年内向统筹地区人社部门提交材料申请认定工伤。
因为时间过去很久,很可能超过申请期限。但是,如果单位没有为你办理工伤保险,可以主张单位承担所有费用。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者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者追偿”;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缴,导致伤残职工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赔偿。” 根据上述两条法律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承担垫付的医疗费,你就可以自行向社保机构申请要求先予支付,待日后找到第三人的下落予以追偿。
根据《侵权责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你可以同时起诉肇事者和肇事车辆保险公司(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要求他们共同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