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团体险有哪几种?
企业团体险可分为员工福利型和企业经营补偿型,分别由不同的保险公司经营的保险产品。 1、员工福利型 员工福利型团体险主要包括团体人寿保险、团体终身寿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和团体意外医疗保险等。
(1)团体人寿保险是指以单位全体员工为保险对象,以生命为标的,以死亡给付金的形式对员工提供保障的保险。若团体内某人被保证人死亡后,保险公司将一次性给付该被保险人的家属约定的保险金,其用途可由被保险人家属自行决定。如用于偿还房贷、教育费支出、支付家庭开销等。
(2)团体终身寿险是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死亡或全残时,保险公司立即给付预定的保险金。这种保险金的给付同个人终身寿险一样,没有明确的使用范围,因而也常被用于实现储蓄和投资的目的。
(3)团体意外险是由保险公司对团体内的所有人员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而导致的身故/伤残直接给予赔偿的保险;对于受伤人员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论是否因意外事故所致,只要是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都可以给予赔偿。
(4)团体意外医疗险主要是对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所支出的必要且合理的医疗费用进行报销,报销范围包括门急诊费用、住院费用、手术费用、药品费等相关费用。
2、企业经营补偿型 企业经营补偿型团体险主要是“雇主责任险”,属于责任保险中的一种,承保企业因工作原因导致职工伤亡或引起第三方赔偿的损失,以及因此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等经济损失。
目前,我国对企业雇主责任险实行的是强制保险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由此可知,雇主责任险作为强制性保险,企业及其从业人员都必须参加。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用人单位,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的,可以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