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不股票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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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分清“上市”与“解禁”这两个概念。 “上市”,是将公司经证券监管机构核准后向公众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而“解禁”则是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被允许买卖时,这些当初被禁止的股份才得以解脱冻结、获得自由流通。 “上市”和“解禁”这两个概念具有前后相继的关系。只有公司完成了上市过程,其发行的股票才能正式在交易所中流通交易,从而实现“解禁”。可以说,只有完成上市行为才会产生“解禁”问题。

其次,要了解“非首发股东”及“首发股东”的概念。 所谓“非首发股东”,是指在公司上市之前就已经持有该公司股票的股东。又因上述两类股东在股票发行过程中所承担的责任以及获取收益的风险不同,因此在解禁过程中对于解除禁售期限、解除禁售数量以及是否符合解禁条件等方面的要求也会有所不同。

根据《公司法》第140条之规定,上市公司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本公司成立之日起,连续12个月不得转让。对于非首发股东而言,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自上市之时起便具备了解除限售的条件并可以上市流通;而对于首发股东来说,由于其参与并实现了公司在资本市场的首次亮相,因此需要给予更多的包容与鼓励。

只有在满足相应的条件之后,首发股东才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实施解除限售。 因此可以看出,虽然同为“解禁”,但是对于不同的股东类型(即本文所述的非首发股东和首发股东),其解除限制的时机、条件以及涉及的相关主体等均有不同之处。

邱维鹏邱维鹏优质答主

这个问题有点莫名其妙 因为我不懂楼主的意思 是不是想问,为什么会出现限售股?! 其实这个问题的本质是上市公司的股东会与董事会运作程序的流程问题(当然,也关系到管理层是否高效) 一个好的公司需要有一个高效的董事会,它既要能控制企业的发展方向,又要保证在决策时充分照顾到每个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和意见 那么对于新近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来说,为了达到上述目的,就必须在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构成中引入足够多的外部人员来参与公司管理 在这样的情形下,由于外部人员的介入,使得一些本来属于内部事项的事项变为外部分配事项,也就是在公司发展过程中的一些重大事宜变成外部人决定的了 但一个健康的公司不可能一开始就建立这样完美的结构 所以就需要先设立一定数量的“限制”股份,即这些股份只能是在满足某些特定条件下才能流通的交易权利 至于为什么要发行那么多新股呢?其实这是经济学的基本原理——有效市场假设决定的(因为如果市场失灵的话,那根本就不用发行新股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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