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是Special Treatment的缩写,意为特别处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8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本所可以对其实施st处理:
陆金所目前由上海银监局实施日常行为监管,其业务模式核心符合《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文)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2]49号文)、以及各地小贷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陆金所”隶属于深圳平安普惠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王 宏,男,1968年10月生于黑龙江省肇东市,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经济学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国家开发投资公司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国开金融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兼任国开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国开行香港分行行长,国开行阿根廷代表处首席代表,国开行美国代表处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