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贷款核销申请?
1、提交核销申请(每年4月份左右)。
2、经管、经办、委派会计等责任人写出书面申明及清收报告,会计主管及负责人签注意见。
3、客户经理调查,核实呆坏呆账事实,并写出调查报告(包括原始资料影像件及客户拒绝还款录音)。
4、不良资产管理中心审查(经审查委员会审查,认为符合核销条件的提交行社领导审批)。
5、分管领导、行社主任、董事长审核(认为符合核销的上报联社)。
6、联社业务审查(经联社审查通过的,提交联社理(董)事会审议)。
7、联社理(董)事会审查、审议确定上报对象。
8、风险部、资保部、稽核部审查(审查通过的提交联社主任办公会审议)。
9、主任办公会审议并确定上报对象。
10、上报省联社审查(经审查通过的,提交省联社财务审查委员会审查)。
11、省联社财务审查委员会审查。
12、审查通过的报送省财政局审核。
13、向省财政厅申请核销呆坏账。
14、省财政厅同意核销呆坏账(并下达批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