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户质押贷款如何理解?
保险客户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以保险单作质押向保险公司申请贷款。这种用保险单作“抵押”从保险公司获得贷款,就叫做保户质押贷款。
并不是所有的保险单都能用于质押贷款,只有在保险公司存有现金价值的保单才能用于贷款。这一“规定”对于投保时间不长的保单来说是必须的,因为这时所缴的保费还没有“挣脱”保险公司的支配,还被公司用于各种费用开支,保单上还没有积攒下任何的现金价值。
对于投保时间较长的保单来说也是必要的。这里指的“用保单作质押”就从字面意思理解就可以了,也就是说,当保险客户还了全部的贷款,保单就还属于投保人,由投保人继续支配。而保单原来具有的各种保障功能依然有效。而如果用保单作“抵押”向银行贷款,一般说来,在未还清贷款之前,原保单的保险责任会终止。
在保户质押贷款问题上,保险客户可贷到的款,不会多于保单中已有的现金价值,但也不可能“倾囊相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