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如何境外贷款?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公司的实力越来越壮大,为了扩大生产经营,可能会出现一些公司走出国门,在境外投资的情况。而为了境外投资的需要,可能就需要在境内进行贷款,如何以公司的名义在境内进行贷款,应了解哪些法律规定,是值得注意的。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如果公司是中资企业,想要到境外进行贷款,需要经过国家的外经贸部以及外汇管理局的批准,如果是已办理工商登记并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外商独资经营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中国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以及已在国内依法设立其代表机构的外国企业,其向境外的主管部门申请成立后,持有关文件向其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领取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在经过上述程序批准,并且向外汇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后,方可进行在境内进行贷款。因此,如果中资企业想要在境内进行贷款,必须经过主管部门的审查批准,必须履行特定的程序,而不得任意为之。
而向境外贷款,就涉及到币种的问题。法律规定,境内机构对外担保,应当以可自由兑换的货币承担约定的经济责任。因此,公司所用贷款的币种,是可自由兑换的外币,如果所借外债要用人民币支付,必须符合国家关于对境内居民个人、境外个人在境内的人民币支付和转移能力的限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