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债资产入账价值如何确定?
抵债资产应当以实际收到的借款人的抵债资产为基准日的市场公允价值入账。
1、有合法评估依据的,抵债资产的市场公允价值可以参照其评估价确定。
2、无客观依据的,可以由借贷双方协商议定,并经联社(合行)有关部门和人员根据了解的市场情况、借款人的财务状况等进行确认;或是经联社(合行)与借款人以外的第三人协商确定,且协商价格不得低于该抵债资产变现能力所决定的价值。
以物抵债协议的最终签订应按联社(合行)有关管理规定,经相关部门审议和有权人批准后执行。
抵债资产应当以实际收到的借款人的抵债资产为基准日的市场公允价值入账。
1、有合法评估依据的,抵债资产的市场公允价值可以参照其评估价确定。
2、无客观依据的,可以由借贷双方协商议定,并经联社(合行)有关部门和人员根据了解的市场情况、借款人的财务状况等进行确认;或是经联社(合行)与借款人以外的第三人协商确定,且协商价格不得低于该抵债资产变现能力所决定的价值。
以物抵债协议的最终签订应按联社(合行)有关管理规定,经相关部门审议和有权人批准后执行。